泰慧言·凤城巾帼大宣讲|巾帼典型讲成长—颜莉曾:法护成长 守护花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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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莉曾,现任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法官,并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两次,所在的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 以法为尺 用坚定传播公正声音 “没有不可挽救的孩子,只有未被唤醒的善良”,这是我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在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我始终坚持“多倾听,少敲锤”,将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的政策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在审理案件时,我不仅注重公正审判,更注重深入了解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成长背景、家庭环境与社会关系,怀着母亲般对孩子永不言弃的信念,在审判之余因人施教,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庭后教育相结合。截至目前,我已组织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罪犯及其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活动19次。通过这些努力,让失足未成年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 以情为度 她用爱心呵护少年成长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幼木成长为栋梁之材,同样需要不断汲取法治养分。兴化市留守儿童较多,这导致留守儿童犯罪以及以留守儿童为犯罪对象的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为了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发生,我细心深入开展 “护蕾” 专项行动,将全方位保护工作走在审判前、做在案子外。在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的同时,我主动作为、多方协同,围绕当前未成年人保护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定期与相关部门、学校、家庭深入交流探讨,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办理一起强制侮辱罪案件时,被害人小敏因被同学欺辱而抑郁,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第一时间联系心理咨询师多次对小敏进行心理评估和疏导,帮助她走出心理阴影。被告人小花系在校学生,考虑到其平时表现尚可,因一时冲动而走入歧途,本人也后悔不已,我经综合考量,对其判处缓刑,并联合教育部门、街道社区,帮助小花重返学校、再获新生。2024年以来,少家庭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90件,惩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罪犯26人,为21名需要帮助的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通过这些工作,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以爱为旨 用细腻传播司法温情 二十多年的法院工作生涯,让我积攒了丰富的审判经验。我立志于要为孩子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始终重视未成年人的日常法治教育。我坚持因材施教,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学校的学生特点,常态化走进全市多所中小学开展“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法等活动。从法治思想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从社会热点到刑事责任,从校园欺凌到正当防卫,我以“铁脚板”宣讲团为载体,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23 场,覆盖学生人数 7000 余名。同时,我还邀请学生不定期来院参观、旁听刑事案件庭审,共组织学生参与旁听庭审5次、法院开放日4次,精心打造兴化法院“法护成长”工作品牌。通过这些活动,让法治观念深入未成年人心中,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法为尺、以情为度、以爱为旨,坚守少年及家事审判岗位,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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