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护航”微课堂 | 警惕AI换脸乱象 筑牢女性尊严防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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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爱为名,为幸福护航。本期“幸福护航”微课堂为您带来《警惕AI换脸乱象 筑牢女性尊严防线》。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前 全国人大代表雷军 提交了五份建议 其中包括一份: 关于加强“AI换脸拟声” 全国人大代表雷军在建议中指出: 在看到雷军的提议后 小编想到之前发生的 关于女性AI换脸的案例 下面,带大家一起回顾一下 以案说法 “AI换脸”伪造女明星涉黄视频 2022年8月,杭州市萧山警方在网上巡查中发现,辖区内有人利用AI技术制作淫秽视频并在网上进行大量传播。警方随即依法对此立案侦查,并迅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虞某。 虞某的“定制”换脸对象广泛,既包括知名公众人物,也包括许多不特定的普通人。他通过提供定制化换脸服务,以及销售“AI换脸”软件和传授使用教程,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便获利数万元。此外,虞某还非法收集了大量他人的人脸素材,用于制作淫秽视频。 虞某案并非孤例。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24年涉及AI换脸的侵权投诉中,女性受害者占比高达83%。AI换脸技术本应是影视工业的创新工具,但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被不法分子滥用,导致大量侵权事件频发,尤其是针对女性的肖像侵权和色情内容传播。据相关报道,超120位艺人遭遇AI换脸侵权,其中女性艺人视频被用于色情内容的占比高达67%。 目前,我国已有多部法律法规对涉及AI换脸等深度合成技术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刑法》也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此外,针对AI换脸技术可能涉及的侵犯肖像权、隐私权等行为,《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民法典还保护了自然人的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在此,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应加强对“AI换脸拟声”技术的监管和治理,防止其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对于侵犯女性权益的行为,我们必须零容忍,坚决打击,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女性的尊严与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