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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家事·泰慧调丨春风化雨“好大姐” 情系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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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近年来,泰州市妇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搭建平台、丰富手段、多方联动等举措,做好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将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阶段。为深化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积极打造“凤城家事·泰慧调”工作品牌,全市各级妇联结合工作实际与群众需求,探索多元调解服务模式,涌现出一批工作典型,倾情倾力以小家和美促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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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桂珍,原泰州市海陵工业园区京泰路街道妇联主席,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几十年,退休后发挥余热,常驻于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工作,主要从事妇儿权益维护、老人赡养扶养等婚姻家庭类案件调处工作。近五年,共接待调处婚姻家庭类案件14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70%,结案率100%。曾获江苏省“双学双比女能手”“派驻法院优秀人民调解员”,泰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金牌家事调解员”“最美泰州人”,海陵区“最美好大姐”等荣誉称号。

2020年,为有效化解辖区内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海陵区妇联联合区法院打造了全市首家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创新建立基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红线解铃”机制,通过构筑“一站式”平台,省去信访移交、转交的繁琐步骤与时间成本,去除中间环节、打破部门壁垒,打通了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最后一公里”。

走进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茶几、沙发、圆桌的“客厅”式布置,很是温馨敞亮,令人心情舒缓。这里正在进行一场家事调解,求助人是一位希望拿到孩子抚养费的翟女士。

“缪大姐,你来评评理……”

原来翟女士的前夫吴先生因企业经营不善背负大量外债,多位债主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区法院经财产查询后,依法冻结了吴先生名下银行卡内的59000元款项。考虑到该执行款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缪大姐敏锐察觉到案件的特殊性,主动与执行局承办法官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提出:在执行款分配中必须优先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尤其要保障孩子的抚养费。最终,翟女士顺利收到执行款,特意送来锦旗向缪大姐和法官表达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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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剪不断、理还乱”的婚姻家事案件,需要调解员以调解的形式将一部分纠纷化解在审判之前,避免家庭成员对簿公堂的尴尬与冲突。

缪桂珍退休前在街道做了15年妇联工作,退休后被返聘到区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心,一直被大家亲切地称为“缪大姐”,始终为“家和万事兴”的美好愿景奔波着。

“家事矛盾,很多都是长期积攒的问题,除了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往往还需要开展家事调查,要注意对当事人的性格、经历、身心状况、家庭关系等进行详细调查,因为这些往往是家事纠纷产生的关键因素。”缪桂珍深知这份工作不仅需要耐心倾听,更需要抽丝剥茧的细致。她常常说:“调解不是和稀泥,要找到病根才能对症下药。”因此,每次接手棘手的家事纠纷,缪桂珍都会像老中医“望闻问切”一样,联合法律、心理、社会工作等领域的专业人员,深入当事人的生活圈,根据纠纷特性和个人诉求,为来访的当事人“量身定制”专属套餐,提供协调、化解、关爱、综合维权等服务,全方位帮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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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调解员而言,法律知识与专业技巧是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除了要练就精准沟通的“嘴上功夫”,更需在务实专业的“手上功夫”上悉心钻研,普法正是调解员肩负的重要职责之一。缪桂珍对此有着深刻的认识:没有过硬的素质,不仅难以驾驭调解工作,甚至可能适得其反;掌握扎实的调解技能,既是开展工作的前提,更是对群众负责的体现。每当有新法新规颁布,她总会第一时间主动学习,将法规政策与调解实践融会贯通,还细心做好应用式解读的工作笔记。她的包中、办公桌上常年备着法律宣传册,无论是调解矛盾纠纷,还是参与志愿服务,都会抓住一切机会,当好法治宣传员。五年来,她累计撰写各类信息、典型案例、疑难纠纷案例及信访维权案例达40余篇,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调解员的责任与担当。

一次次调解历程、一卷卷调解档案、一摞摞荣誉证书和那一面面锦旗,无不见证了缪桂珍在婚姻家庭调解工作中的初心使命。缪桂珍用春风化雨般的柔情和润物无声的坚守,生动诠释着“好大姐”的深刻内涵,在平凡的岗位上织就了万千家庭的幸福经纬,为构建和谐海陵贡献着坚实而温暖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