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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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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全市上下共努力下,我市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权利得到有效实现,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受保护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明显进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市围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紧抓关键环节,切实精准发力,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新进步,体现妇女儿童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在全省排位实现了大幅前移。

一、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的成效及主要经验

“十三五”期末妇女儿童监测数据显示,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主要量化指标达标率达97.4%,一些重点难点指标取得突破性进展。具体表现在,一是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妇女持续平等稳定就业,社会从业人员中女性占比达45%,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主体地位充分彰显。二是妇女儿童受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基础教育得到高位发展,省优质园覆盖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均居全省第一。注重提升女性职业技能和岗位能力,女性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比例保持40%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比例提高到40.86%。三是妇女儿童卫生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控制在目标线之内。四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积极开展各类维权服务,全力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同期犯罪人数的比例呈下降趋势。五是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不断优化人居环境,全市区域供水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部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极大地丰富了妇女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动性别平等教育,以项目运作方式探索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纵观这些年来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的成绩,主要得益于:一是政府顶层推动,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促进妇幼健康、推进普惠园建设等事关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实事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改善民生实事工程,从政府层面统筹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大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经费和民生投入,制定出台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等政策文件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妇女儿童平等优先享受社会资源、获取发展机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重点实事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获得全面提升。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把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作为推动妇女儿童规划全面实施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通过实事化、项目化运作方式,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高质量发展。妇女免费“两癌”筛查、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母婴设施建设等一系列事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项目均在政府办实事中得以实施。三是机制长效推动,确保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围绕妇儿工委的基本职能,不断强化统筹联动,完善政府主导、妇儿工委协调、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有力保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全面实施。同时,普遍建立和形成了目标管理机制、监测评估机制、考核督办机制、示范引导、多元投入等一批富有成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规范了工作程序,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合力,推动了妇女儿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妇女儿童的利益与需求日趋多元,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正面临着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

一是妇女儿童工作受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地区、部门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视程度不高、认识不足、支持不力,妇女儿童工作被边缘化,妇女儿童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理念宣传贯彻力度有待加大。妇儿工委办公室机构建设亟待强化,目前泰州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是全省13个设区市中唯一的事业编制,市(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存在有兼职人员但没有编制现象,工作力量薄弱,直接影响了妇女儿童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妇女儿童的生存发展质态有待进一步提升。具体表现为,女性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低于男性,女性失业的风险大于男性,一些特殊困难群体,如女大学生等女性新生劳动力、失业失地妇女、留守流动妇女的就业情况和劳动保障更不容乐观。此外,社会保障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妇幼卫生、优质教育等资源还需加大供给。妇女参与民主决策与管理的程度和水平仍相对较低,妇女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话语权和决策影响力还不够。

三是妇女儿童安全保障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为,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没有得到有效保护,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恶性事件时有发生,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三、思考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压实政府主体责任。政府主体责任落实的力度决定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高度。需要进一步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公共政策体系、纳入政府工作日程、纳入民生实事、纳入财政预算和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到位、政策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资源整合到位,从源头上彰显政府主体责任,从制度层面保障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真正使妇女儿童普受惠、长受惠、得实惠。

二是进一步加强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建设。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各级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由于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定位是政府的协调机构,成员单位相互独立,办公室又设在妇联,这样的组织框架结构客观上导致了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很难真正有效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四大职能。建议从顶层推动和完善妇儿工委的职能和机制,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特别是要强化基层妇女儿童规划组织实施力量,确保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到位,为办公室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强化部门职能,推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更加有效的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加大妇女儿童权益源头保障力度。进一步发挥妇儿规划的引领作用,更好地保障和落实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权利。从健全和完善政策措施的角度加大源头维权力度,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推动事关妇女儿童发展重点民生问题逐步得到解决。进一步健全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确保男女平等国策得到落实,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四是进一步创新妇女儿童工作思路举措。紧扣妇女儿童发展目标要求,从妇女儿童发展最迫切的问题入手,针对妇女就业创业、妇幼健康、家庭和儿童服务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找准工作切入点,创新工作思路,细化目标策略,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是进一步营造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环境。广泛宣传性别平等观念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社会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知晓率和认知水平。继续强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培训,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性别平等教育进党校、进机关、进社区,有重点地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决策主流,从源头上为妇女发展创造条件,并以推进儿童友好城市(社区)建设为抓手,优化儿童成长环境,努力营造爱护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