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关于招募社会组织入驻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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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壮大工作力量、整合工作资源、拓展联系网络,更好地引领服务联系妇女儿童家庭,即日起泰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下文简称“中心”)面向社会招募社会组织入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方式 本次招募采用公开招募、统一评审的方式确定入驻主体。计划招募入驻的社会组织数量上限为两家,且同一或近似服务领域仅限一家机构入选。 二、入驻支持 入驻地点为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89号泰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5楼,入驻时间为签约之日起3年整。 入驻组织可申请多个办公工位,但需自行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并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等;入驻组织可无偿使用共享接待区及共享会议室。 三、报名资格 初审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1. 在民政部门依法注册登记;2. 近三年年检合格,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3. 主要从事妇女儿童家庭服务。 四、服务要求 1. 社会组织入驻后,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公益宣传与展示活动; 2. 常态化开展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 3. 严格遵守中心相关规定,并接受中心的年度评审; 4. 开展与中心相关的公益服务之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招募流程 1. 入驻申报。有意入驻的社会组织请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泰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入驻申请表》;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三年年检合格证明;组织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 2. 资格初审。中心对各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进入复审名单。 3. 组织复审。中心成立评审组对申报主体提供的复审佐证资料综合评分。 4. 集体研究。中心将评审组的打分结果及建议名单报市妇联研究,确定最终入驻名单。 5. 公布名单。中心将入驻名单向社会进行公布。 6. 签订合同。中心与各入驻主体签订入驻合同,入驻主体在项目周期内常态化开展公益服务。 六、注意事项 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17:30 提交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89号泰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楼办公室 联系人:曹洁 联系电话:13615191299 电子邮箱:18043334@qq.com
泰州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