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和递补推荐对象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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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省妇联《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09号)精神,在各地及相关部门严格把关、逐级推荐的基础上,经泰州市推荐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上报,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对正式推荐对象和递补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传真等形式向泰州市推荐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依有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附联系人,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23-86839153,传真:0523-86839738,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8号。 一、泰州市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泰兴市妇女联合会 二、泰州市全省妇联系统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朱美芳 海陵区城西街道西仓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王红妹 兴化市沙沟镇妇联副主席 三、泰州市全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唐银华 泰州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顾娟娟 泰州市公安局妇联主席 四、泰州市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递补推荐对象名单 先进集体: 靖江市妇女联合会 劳动模范: 李 曼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口岸街道龙窝口社区党委委员、妇联主席 先进工作者: 熊雪梅 姜堰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泰州市推荐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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