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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和递补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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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省妇联《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苏人社2023309号)精神,在各地及相关部门严格把关、逐级推荐的基础上,经泰州市推荐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审上报,全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对正式推荐对象和递补推荐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11月3日至202311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传真等形式向泰州市推荐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依有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附联系人,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23-86839153,传真:0523-86839738,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8号。

一、泰州市妇联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泰兴市妇女联合会

二、泰州市全省妇联系统劳动模范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朱美芳  海陵区城西街道西仓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王红妹  兴化市沙沟镇妇联副主席

三、泰州市全省妇联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唐银华  泰州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顾娟娟  泰州市公安局妇联主席

四、泰州市全省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递补推荐对象名单

先进集体:

靖江市妇女联合会

劳动模范: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口岸街道龙窝口社区党委委员、妇联主席

先进工作者:

熊雪梅  姜堰区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泰州市推荐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3